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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3-04-01颁布机关:交通部效力等级:国务院部门规章法规类别:公路管理公示类别:公路行政管理主要执法依据(2002年11月26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3年1月17日交通部令第2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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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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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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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 2013年1月23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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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1998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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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第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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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

路政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03-04-01颁布机关:交通部效力等级:国务院部门规章法规类别:公路管理公示类别:公路行政管理主要执法依据(2002年11月26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2003年1月17日交通部令第2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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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本规定中的“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统一修改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将“行业标准《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统一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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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 第 6 号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盛霖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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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1998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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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六十一条修改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通知违法车辆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能否通过车辆年度审验和决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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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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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 2013年1月23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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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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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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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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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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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 2013年1月23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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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六十一条修改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通知违法车辆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能否通过车辆年度审验和决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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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 第 6 号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0月8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盛霖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的豁免值的物品。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物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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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1998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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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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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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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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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1998年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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