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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杨传堂 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ldquo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rdquo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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