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交函﹝2018﹞155号)转发给你们。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在辖区内进一步加大物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力度,结合交通运输部《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JT/T620—2018)宣贯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货运代理经营者(托运部)服务新疆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督促落实从业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整合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加大对物流行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摸排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督促货运代理经营者(托运部)落实受理环节中实名制登记和开箱验视制度。重点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遇突发时间要按照相关制度逐级上报,同时积极配合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
2018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