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走亲访友、外出旅游、聚会庆祝增多,将迎来出行高峰,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并密集出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遏制重大道路运输责任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018年8月27日,昌吉州吉木萨尔县辖区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公交车上2名学生死亡,7名学生受伤。各单位要深刻汲取“8?27”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保障方案,督促各类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全区道路运输安全有序。
二、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做好对本单位、本部门和监管企业的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分类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三、开展打非治违,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018年8月18日自治区安委会印发的《自治区严格执法十项措施》有关要求,严厉打击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动态监管职责,着力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
(一)道路旅客运输:一是各单位要督促旅客运输企业随时掌握各线路车辆运行情况,要高度关注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为节日期间和旅游季节的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提供保障。二是严格对照执行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重点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倒查、实名制售检票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四是各地要认真部署道路运输保障工作,积极组织调配运力,及时妥善处置投诉,杜绝发生旅客滞留。五是客运企业、客运站应积极优化服务手段,满足各族群众及时、安全、便捷的乘车需求。
(二)道路货物运输: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货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从业人员专业资格、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切实督促货运代理经营者(托运部)落实受理环节中实名制登记和开箱验视制度。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维修驾培:各单位要加强对维修企业和驾培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加强对危货车辆维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四、关注天气,做好超前预警预防
各单位要高度关注“两节”期间的天气变化和影响,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气候和水位变化,及时掌握气象灾害信息,督促各客运站、客货运、旅游、国际运输企业及时排查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为出行的各族群众提供及时安全的预防预警信息。
五、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要做好应急待命力量配备,确保值守车辆、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并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局安全监管处。
根据201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9月22日至9月24日),“十一”假日放假安排(10月1日至10月7日),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组织、协调、督查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同时,各地州(市)运管局和霍尔果斯口岸国际运管局须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节假日期间的客运量统计工作,并在节假日期间每日22:00前(北京时间)将本辖区当日客运量汇总数据按照规定格式上报自治区运管局“节假日上报系统”(http://www.xjygj.gov.cn/jjrsbxt/index.jhtml)。
联系人:董磊
电 话:0991-5281764、15609916915
2018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