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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为新疆由旅游大区向旅游强区转变提供 坚强的旅游客运保障

编辑日期:(2018/10/16 11:08:35)  点击:4803次

新疆道路旅客运输行业 为新疆由旅游大区向旅游强区转变提供 坚强的旅游客运保障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同志在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在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客运转型、提升增效为主线,围绕道路旅游客运实际,全力落实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工作部署。

据统计,2018年1-9月,全区完成旅游包车客运量突破1111.8117万人次,同比上涨32%;全区发送旅游包车客运车辆38.3872万辆次,同比上涨41.4%。

为进一步加快旅游客运改革,提升整体服务效能,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全区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近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提升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交发〔2018〕118号)。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改革旅游客运运力投放和退出机制、拓展旅游客运车辆服务范围、扩大班线客运车辆服务范围、推进汽车客运站改造升级、推行旅游客运定制化服务等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客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关于提升道路旅客运输服务水平促进旅游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结合我区实际,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解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各级运管机构的许可及工作流程,推动道路客运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旅游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做好旅游客运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有效提升旅游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切实满足旅游业发展对道路客运的需求。

今年初,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和自治区运管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三品”、“三体系”建设为载体,为进一步提升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自治区运管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开展创建品牌企业和品牌线路活动的通知》(新运客〔2018〕10号)和《关于推进“厕所革命”全面提升客运站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新运客〔2018〕9号),牢固树立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文明形象,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为新疆旅游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服务和保障,让社会公众和游客出行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新疆地域辽阔,旅游景区与景区、城市与城市之间距离较远,来新疆需要自驾游的游客比例不断上升,迫切需要规范的汽车租赁服务。为加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和服务,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召集座谈会、下发通知等多种方式,要求各地运管局督促辖区内汽车租赁经营者严格落实承租人实名制查验和登记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方式。为规范全区汽车租赁备案工作,督促各地对汽车租赁经营者具体备案和核查程序、材料、表格、要求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为规范》相关要求执行。同时,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租赁合同》在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规范了全区汽车租赁合同文本。为了规范旅游包车客运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和做好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新运客〔2018〕19号),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旅游包车业务统计数据的精准性,全面启动新疆道路包车(旅游)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为行业监管提供依据。

随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坚定和坚决落实,“交通+旅游”的融合发展,不仅便捷了游客的出行,增加了良好的出行体验,通过新疆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不断提升的优质服务,让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新疆,也让新疆特有的风土人情、特色文化、美丽风景能够更好的与世界沟通、交流,让世界听到来自我们天山南北的团结之声、和谐之声、发展之声,让新疆不在闭塞。

随着新疆旅游大发展时代的到来,旅游更需要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和保障,我们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道路客运行业服务旅游业发展的能力水平,我们坚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为新疆由旅游大区向旅游强区转变提供坚强的旅游客运保障。

2018年10月12日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