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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2018— 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11/23 11:51:47)  点击:4726次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2018— 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切实打好环境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做好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结合全区道路运输实际,现就做好全区道路运输行业2018—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从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燃油消耗核查方面,严格营运车辆市场准入。2020年,外省(区、市)转入的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4地(州、市)新增道路运输客货车辆应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2022年全疆新增道路运输车辆应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对新增客运车辆(农村客运除外,但乘用车型须达到中级以上)全部发展为中、高级车型。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营运车辆。

二、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客运方面:以市场为依托和导向,对各条客运班线进行运力资源整合,大力推进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减少运力空驶;进一步推进运输方式高效化,推进长途客运班线接驳运输,积极探索短途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模式。货运方面:引导鼓励货运市场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方向发展,引导运输经营业户采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和运输效率,落实降耗、减排、增效的要求。推广我区交通运输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应用,实现物流信息化、网络化和系统化,不断提升物流服务能力。

三、大力推进绿色运输。深化运力结构调整,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及CNG、LNG汽车在道路运输行业中的应用。

四、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驾驶员规范装载、合法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五、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各级运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导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对运输危险货物的罐体在清洗和置换作业类别时,到具有污染物处理能力的机构对常压罐体进行清洗(置换)作业,将废气、污水等污染物集中收集,消除污染,不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督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要针对性的加强运输过程中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的培训学习,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作《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配备与运输危险货物应急处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使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具备正确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生命、财产和环境伤害降到最低。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渗漏、防泄漏的检查力度,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六、大力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治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16739)把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在维修行业的监管工作中,让更多维修企业向“绿色汽修”靠拢。充分发挥汽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污染防治管理机制,着力提升维修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汽修设备,着力推进落实维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七、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督促经营者定期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所属营运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和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以上的车辆不予年审规定。配合环保、公安部门做好营运车辆及“黄标车”淘汰工作。2020年全面淘汰黄标车。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组织所属车辆进行二级维护。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认识,下最大的决心、实施最严的标准、采取最硬的措施,迅速部署落实,打赢全疆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紧密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和进度安排,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部署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 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和“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等环保理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大对本单位和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并实施“回头看”活动,巩固治理成果,杜绝问题反弹。自治区运管局将通过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等方式,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控效果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责令限期整改。

2018年11月21日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