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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12/21 10:35:52)  点击:5378次

红头文件

新运明电〔2018〕30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假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节假日安排,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为元旦假期。为做好节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稳定和运输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运管机构在节日期间必须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的组织协调,强化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把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全区各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要认真抓好假日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尽早制定运力组织方案,安排充足运力。

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带班和落实24小时值班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和现场指导,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优质、有序和畅通。加强对省际客运、长途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农村客运的监管,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区各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要根据客流变化的情况,合理调整客运班次,可根据需要增加班次及启动储备运力进行加班、包车运输。各汽车客运站要坚持现场值班,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要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增设售票窗口,方便旅客购票,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乘车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四、各级运管机构认真做好节日期间辖区内道路客运量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地、州(市)运管局和霍尔果斯口岸运管局须安排专人在假日期间(12月30日至1月1日,共3天)于每日22:00(北京时间)前将本辖区内当日客运量汇总统计数据(包括包车旅游客运量)上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节假日统计上报系统(http://www.xjygj.gov.cn/jjrsbxt/index.jhtml)”。

联系人:吴海峰(自治区运管局客运管理处)

电话:0991-5282035,13999939527

传真:0991-5282036

2018年12月17日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