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春运工作的通知》(新交明电〔2019〕3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各地要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全力确保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的平安顺利。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各级运管机构、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发生。各地要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本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认真梳理,对照自治区运管局和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运输企业监管的通知》(新运办〔2018〕30号)要求,对列表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改立纠,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各级运管机构须与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签订《2019年道路春运安全运输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各环节的安全。
各地要充分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农村短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甩客、宰客、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5时停车休息制度。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实名制”、“人证合一”、行包100%安检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力度。
二、提升服务品质,切实加强运输组织保障
经综合研判预测,今年春运全区道路旅客运输量将达1026万人次,主要特征是节前客流平稳,春节后运输压力上升,后期将与全国“两会”重叠,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旅游客流相互叠加,局部会形成客流高峰。各级运管机构要针对春节假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做好运力的组织和投放,确保旅客和重点物资的运输。各地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为车辆配备冬季防滑设备,及时检修车辆,防止中途抛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应急运力储备,统筹运力调度,有效处置,快速疏散,防止发生旅客滞留。
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有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要积极开展为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开展上门售票服务,督促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企业加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服务,提供关爱帮扶、“爱心通道”等人性化服务设施,细化完善军人优先服务措施;二是要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煤油气、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管理,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三是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四是要发挥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在春运中的作用,及时处理社会投诉,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五是持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春运服务品质;六是要组织广大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等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在线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旅客服务需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报道,切实做好春运统计工作
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强春运值班工作,落实好春运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件及时上报,严格春运信息报送规定。各地要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服务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出行氛围。围绕春运首日、节前客流高峰日、节后返程高峰期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媒体提供各类宣传素材,分析客流特点,总结服务亮点,集中报道春运服务工作情况,并同时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运管局宣传部门报送宣传资料。
2019年春运统计继续实行日报制度。各级运管机构、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运输统计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和规范。各地、州(市)运管局和霍尔果斯口岸国际运管局须安排专人自1月21日开始到3月1日结束(40天),于每日22:00(北京时间)前将本辖区内当日客运量汇总统计数据(包括包车旅游客运量)上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节假日统计上报系统(http://www.xjygj.gov.cn/jjrsbxt/index.jhtml)”。
各地、州(市)运管局和霍尔果斯口岸国际运管局须于1月20日前,将《2019年全区春运统计数据报送人员值班表》(见附件2)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客运管理处(电话:0991-5281764,传真:0991-5282036,邮箱:119343501@qq.com)。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