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554号)要求,部将于11月7日至18日组织有关省份对我区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交通运输厅为做好迎接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准备工作迎检方案》。为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迎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区在本次检查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迎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3号)的部署安排,围绕省际互检评分标准和要求,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充分准备,在职责范围内,全面提升公路治超执法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自治区运管局成立了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依力哈木?阿不来提
副组长:齐东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运管局货运管理处,负责迎检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具体工作指导。
办公室主任:齐东玉(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彭侃、帕尔哈提?买买提、张冠宏、朴宗凯、杨虎、庄勇
办公室成员:常斌、卢彦亦、赵慧、梁岚、孙万胜、郭俊峰
具体职责由相关处室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好如下职责:
一是办公室负责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及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安监处负责规范执法行为,对局属各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进行抽查;三是法规处负责做好运管机构在实施治超工作中有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服务;四是驾维处负责做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工作;五是信息中心负责治超相关信息的联网共享工作;六是货运处负责源头治超监管和制度建设。
各地运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迎检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各地要按照全区迎检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自查整改,全力以赴查漏补缺
各地运管机构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和奖惩措施,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要严格对照《省际互检考核评分标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排查,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的内业、外业进行模拟评分,查漏补缺,发现问题要尽快整改完善,我局将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各地要精心准备各项迎检材料,做到内业资料形式、格式统一,内容准确、完整、规范,督促各基层单位尽快完成迎检准备,确保在检查中不缺项、不失分。
(三)统一协调,科学组织抓好落实
各地运管机构要根据检查组行程安排和要求,组织好各类座谈汇报、现场检查、材料整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并按要求通知本地相关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站场积极配合迎检,明确人员,加强对接,确保迎检过程顺利高效,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由于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迎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参与,务必把迎检准备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总体要求,以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区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严控时间节点。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详细梳理分析每一个环节,抓住每一个得分点,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严控时间节点和计划目标,不走过场、不流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未尽事宜请与局货运处联系。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
2、交通运输厅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迎检方案
3、省际互检考核任务分解表
4、省际互检考核评分标准
2017年11月5日
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准备工作迎检方案(附件2).doc 省际考核任务分解表(附件3).docx
发布时期: 2017-11-08 16: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