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运客〔2019〕5号

关于统一全区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县际、县内道路包车(旅游)客运信息系统管理,防止各地州市之间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编号出现混乱,现就全区县际、县内道路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通知如下:
一、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代码编号组成格式
地州市专用代码县际包车代码包车标志牌编号
↓↓↓
11......100001......
二、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代码编号组成格式
地州市专用代码县内包车代码包车标志牌编号
↓↓↓
11......200001......
三、编码规则要求
(一)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由各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其标志牌式样及制式规范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和我区省际、市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式样执行。
(二)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号,由各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编码规则统一编排,在编号过程中须确保每一个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唯一性。
请各单位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防止在牌证印制、发放及新疆道路包车(旅游)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时出现错误。
附件:全区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表
2019年2月14日
新运客〔2019〕5号附件.xlsx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