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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全区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2/22 11:10:23)  点击:5308次

红头文件

新运客〔2019〕5号

红头文件

关于统一全区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区县际、县内道路包车(旅游)客运信息系统管理,防止各地州市之间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编号出现混乱,现就全区县际、县内道路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通知如下:

一、县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代码编号组成格式

地州市专用代码县际包车代码包车标志牌编号

↓↓↓

11......100001......

二、县内包车客运标志牌代码编号组成格式                                                            

地州市专用代码县内包车代码包车标志牌编号

↓↓↓

11......200001......

三、编码规则要求

(一)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由各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其标志牌式样及制式规范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和我区省际、市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式样执行。

(二)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号,由各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编码规则统一编排,在编号过程中须确保每一个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唯一性。

请各单位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防止在牌证印制、发放及新疆道路包车(旅游)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时出现错误。

附件:全区县际、县内包车(旅游)客运标志牌编码规则表

2019年2月14日

新运客〔2019〕5号附件.xlsx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