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运维驾〔2019〕1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运管局贯彻落实营运货车 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区营运货车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以下简称“三检合一”)政策的落地见效,切实减轻货运企业负担,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营运货车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工作实施方案》(新公办〔2019〕102号)要求,现制订《自治区运管局贯彻落实营运货车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28日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自治区环境厅,本局有关领导,相关处室,存档。
自治区运管局贯彻落实营运货车安检、综检、环检.docx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