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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6/4 13:06:30)  点击:4742次

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新运安监〔2019〕6号  

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9〕7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新交安监〔2019〕1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安委办、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特制定2019年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切实加强运管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把安全发展理念深深扎根到干部职工思想之中。

2.局属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研讨、走进企业进行交流等活动,深入交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道路运输安全发展。    

3.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诊断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形势,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扎实做好宣教指导。

各级运管机构一是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展台、板报展览、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现场解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提出的有关客运、货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维修驾培等行业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广泛开展各类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把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义务、宣传落在实处。二是要在本单位相关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运政业务大厅、办公场所和职工集中住宅小区、院内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短视频、张贴安全提示和安全公益广告,提升群防群治的安全意识。三是要加强本单位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宣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要认真督促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各客货运站场利用多种宣传教育载体,做好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级运管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紧扣道路运输行业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或综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要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通过应急演练评估等形式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认真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活动。

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一步细化梳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立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继续开展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本单位消防隐患整治整改行动,全面开展道路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在安全生产实践中的创新思路、创新成果,为推进“平安交通”建设贡献新疆智慧。二是要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网上答题活动。三是要做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平安交通”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四是要结合“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提高群众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切实把活动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二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7日和7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艳红 0991—5281792邮箱:879301310@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抄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厅安监处、安委办,本局领导,相关处(室),存档。                                                       

新疆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      

    新运安监【2019】6号.docx

    转载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