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结果和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以及交通运输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新交运[2016]30号)精神,全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了2017年度审验。结果如下:
截止2017年3月31日,经行政许可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92家,参加审验的企业有76家,有4家近期经行政许可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年度审验,有12家企业未参加年度审验,审验率87.2%(详见附件1)。截止2017年3月31日,全区经行政许可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为6300辆,经审验合格的车辆为5605辆。其中: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117辆(核载人数为3662座/铺);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4690辆(总吨位数为69985.36吨)。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789辆(总吨位数为10312.67吨);客货车辆审验合格率88.9%。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较去年减少了22辆,(详见附件2)。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结果将隶属同一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的牵引车3988辆与挂车1561辆单独制表并向社会公布,同比货物运输车辆减少695辆,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较去年增加56辆(详见附件3)。
为做好本年度审验后的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审验,技术等级未达到一级、类型等级未达到中级以上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一级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有关单位要及时变更其《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并在运政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二、停止办理未按规定参加本年度审验的企业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出入境运行手续(详见附件4)。
三、各单位要强化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监管,对连续二年以上未进行车辆审验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进行清理,经自治区运管局核准后,在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证件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对吊销经营许可的,同时注销其许可证件。对未报经自治区运管局批准同意,擅自终止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精神,自治区运管局继续将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牵引车和挂车分别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牵引车和挂车可实行甩挂运输,但牵引车和挂车应隶属同一国际道路运输企业,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应与挂车的总质量相匹配,牵引车、挂车的经营范围应与实际承运货物相符,驾驶员从业资格应符合驾驶甩挂运输车辆规定要求。对符合国际道路甩挂运输车辆条件的,可办理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相关单证。
五、各单位在办理经年审合格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单证时,应按照自治区运管局规定的办证程序和《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车号表》、《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号表》核准的车号,并查看《2017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一览表》办理。同时,要认真核对运输车辆的相关道路运输证件;查验申办国际道路运输单证的车辆是否已完成报关、报验手续;查验驾驶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对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结构、外廓尺寸,严格按照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范围相对应的标准化进行检查;规范填写国际道路运输单证,在办理国际道路货运单证时,须填写牵引车号和挂车车号(普通货车除外)。
各单位不得为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不合格和车辆结构、外廓尺寸超出与已取得的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规定标准以及未按规定办理报关、报检手续的车辆办理运行相关单证。
六、各口岸国际运管局在查验出入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单证时,应依据《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车号表》、《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号表》核准的车号进行查验登记;查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的真伪、有效期,运输线路及国际道路运输相关单证是否与出入境车辆相符;查验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结构、外廓尺寸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验国际道路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喷涂和粘贴《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及企业名称标识;查验国际道路旅客(旅游)运输线路标志牌是否按照规定悬挂,文字内容是否符合通过口岸;查验驾驶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在运政系统中核实出入境国际道路运输车辆相关信息。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应按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特殊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国际运管处。
七、对于2017年3月31日后,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以及企业新增、更新的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在办理车辆运行手续和口岸查验手续时,应依据自治区运管局行政许可文件和自治区运管局国际运管处出具的公函办理。
八、各单位要加强对国际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国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国际道路运输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九、对违规办理车辆运行手续和查验手续的运管工作人员,自治区运管局将严肃问责。
十、全区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年度审验合格车辆情况、相关信息发布,请各单位登录新疆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www.xjygj.gov.cn)进行查询。
附件:
1、2017年度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一览表
2、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车号表
3、2017年度审验合格的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号表
4、2017年度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国际道路运输企业一览表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