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务船艇日常巡航,强化执法和救助功能。《通知》要求非水网地区属地政府要不断提升内陆湖泊、水库等水上搜救能力,做好3项工作:一是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三是强化协调联动。
(四)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方面,《通知》明确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水上搜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2项重点任务。一是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资源,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二是切实履行好水上搜救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置等职责。
(五)在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方面,《通知》明确了3项重点任务。一是抓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落实;二是加强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的宣贯落实,及时更新配套预案和操作手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水上搜救能力建设专项规划,优化搜救基地布局和装备配置,推进水域搜救、巡航救助、水上医学救援、航空救助等基地建设。
(六)在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积极推动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明确了2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完善海上搜救相关法规规章,明确海上搜救工作责任;二是指导各级水上搜救机构制定和完善全流程、全业务链的标准体系,包括水上搜救值班值守、平台建设、搜救指挥、装备配备、险情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标准。
(七)在注重装备研发配备和技术应用方面,《通知》明确了4项重点任务。一是要提升深远海和夜航搜救能力,加强深远海救助打捞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二是要提升长江等内河应急搜救能力,加强内陆湖泊、水库等水域救援和深水救捞装备建设,实现深潜装备轻型化远程投送;三是要实现“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全覆盖,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卫星通信等在水上搜救工作中的应用;四是要提升船舶污染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布局建设船舶溢油应急物资设备库并定期维护保养,加强日常演习演练。
(八)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方面,《通知》明确了3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国家专业救助打捞队伍和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所属水上搜救、水域救援力量建设,开放共享训练条件,强化搜救培训教育;二是充分发挥商船、渔船、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三是组建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专家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应急专家库,为做好有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九)在加强水上搜救交流与合作方面,《通知》明确了国家海上搜救机构的3项重点任务。一是要弘扬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认真履行国际搜救义务;二是加强国内外重大事故应急案例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救援行动,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三是加强区域与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国海上搜救履职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十)在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方面,《通知》明确了2项重点任务。一是要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为做好水上搜救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宣传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社会认同感、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