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1月份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12328业务情况的通报
局属各单位:
本月收到厅12328工单467件,退办49件。转办到属地418件,其中投诉类397件、建议类17件、咨询类4件。
经核实,其中84件为无效工单、45件撤诉终止流程。有效工单289件,占比分别为:道路旅客运输47%、道路货物运输1%、机动车维修1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7%、无效20%、撤诉终止流程11%。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415元。
截止12月11日,11月份未按规定时间结单的:
塔城地区3件(129060、129087、129331);
和田地区1件(132558);
克州1件(128915)。



一、 群众表扬
(一)11月6日周先生乘坐新疆昊天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AB5356班线客车从乌鲁木齐市北门到新疆化肥厂,下车时不慎将一部手机落在该车,该车驾驶员积极帮助寻找,最终找到丢失手机归还失主。
(二)11月14日蔡女士乘坐新疆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B60226班线客车从乌鲁木齐市到昌吉市,下车时不慎将一个双肩包落在该车上,该车驾驶员发现后及时上交公司归还失主。
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客运方面

1、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博州、克州、哈密市、阿拉尔市、霍尔果斯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72辆班线客车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
2、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克州、博州、五家渠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6辆班线客车中途甩客。
3、昌吉州、克州、巴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4个客运站服务质量差。
4、伊犁州、博州、和田地区13辆班线客车拒载乘客。
5、伊犁州、博州、巴州、石河子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10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6、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9辆班线客车不按时发车。
7、巴州1家客运站、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市6辆班线客车不执行儿童客票政策。
8、乌鲁木齐市、巴州5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9、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伊犁州、克州、塔城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加天然气、停靠时间长耽误乘客时间。
10、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违规使用手机、吃东西、看电视。
11、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塔城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站外载客。昌吉州1辆班线客车超载。
12、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塔城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倒客。
13、伊犁州1辆班线客车中途抛锚,驾驶员没有报救援,未及时分流乘客。
14、塔城地区托里县未经许可营运的无证车辆较多,影响正常的客运经营秩序。
(二)道路货运方面

1、阿克苏地区1辆货物运输车辆中途发生故障,未经货主同意擅自处理承运货物。
2、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各1辆货物运输车辆未盖好篷布,抛洒路面,造成其后车辆受损。
(三)机动车维修方面

1、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五家渠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40家维修企业与车主发生维修质量纠纷。
2、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4家维修企业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
3、乌鲁木齐市2家、伊犁州1家修理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四)机动车驾培方面

1、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10家驾校不给学员办理或拖延办理退学退档手续。
2、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喀什地区共7家驾校服务质量差、工作人员及教练员态度恶劣、不及时安排培训、考试。
附件:
1、2017年11月12328工单处理情况统计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