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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紧急通知

编辑日期:(2020/2/22 16:57:44)  点击:6580次

关于进一步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交投公司: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恢复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精神,确保全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在已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办理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便捷运输经营者办理《通行证》,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为提高运输效率,缩短《通行证》办理中间环节,确保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从即日起,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物资运输相关信息,向承运企业或驾驶人提供《通行证》式样(见附件1),由承运物资运输的企业或驾驶人自行打印,自行填写相关信息,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采取“点对点”包车运输方式,由承运单位(企业)按照统一格式自制车辆通行证(见附件2),通行证随车携带,免交公路通行费并优先便捷通行。

二、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海事)局、交投公司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工作要求,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全区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生产物资及返程人员的运输顺畅快捷。公路管理部门一定要就相关政策及时通知各自管辖的沿途收费站,组织学习并深刻领会精神,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质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pdf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式样.pdf

交通运输厅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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