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本月收到厅12328工单415件,退办41件。转办到属地374件,其中投诉类349件、建议类22件、咨询类3件。
经核实,其中74件为无效工单、32件撤诉终止流程。有效工单268件,占比分别为:道路旅客运输47%、机动车维修1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3%、无效20%、撤诉终止流程9%。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975元。
截止1月8日,2017年12月份未按规定时间结单的:
塔城地区1件(137255)。



一、 群众表扬
(一) 12月27日,郭女士乘坐昌吉州快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B60111班线客车从昌吉市到乌鲁木齐市,下车时将一个袋子落在该车上,该车驾驶员发现后及时上交公司归还失主。
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客运方面

1、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五家渠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博州、克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48辆班线客车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
2、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霍尔果斯市、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3辆班线客车中途甩客。
3、伊犁州、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5辆班线客车不按时发车。
4、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3个客运站服务质量差。
5、伊犁州、巴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8辆班线客车拒载乘客。
6、昌吉州2辆、乌鲁木齐市、博州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倒客。
7、伊犁、博州、巴州各1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8、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喀什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9、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喀什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危险驾驶、违规使用手机、吸烟。
10、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各1辆班线客车不执行儿童客票政策。
11、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各1辆班线客车站外载客。吐鲁番市、喀什地区各1辆辆班线客车超载。
12、巴州、喀什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换配件、停靠时间长耽误乘客时间。
13、巴州焉耆县到博湖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到羊毛工的班车少,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
(二)道路货运方面

1、乌鲁木齐市1辆货物运输车辆服务质量差,承运过程中货主长时间联系不上驾驶员。
2、伊犁州1辆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达承运人。
(三)机动车维修方面

1、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9家维修企业与车主发生维修质量纠纷。
2、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克州4家维修企业服务质量差、不讲信誉、态度恶劣、不开据发票。
3、乌鲁木齐市3家修理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四)机动车驾培方面

1、乌鲁木齐市、哈密市、伊犁州、昌吉州、博州、克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7家驾校不给学员办理或拖延办理退学退档手续。
2、乌鲁木齐市、哈密市、阿拉尔市、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共22家驾校服务质量差、工作人员及教练员态度恶劣、不及时安排培训、考试。
3、伊犁州1家驾校教练员收取学费后没有及时上交学校,给学员培训、考试造成不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确保12328值班电话的通畅,要进一步完善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冬季气温较低,一旦发生抛锚、甩客等应急事件,要做到科学应对、即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并快速、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二)为提高工单办结质量,各单位要对查处结果进行审核、回访,将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后,再报自治区运管局。
附件:
1、2017年12月12328工单处理情况统计表
2018年1月11日
新运便函〔2018〕4号附件.xls发布时期: 2018-01-12 12: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