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2018年春运即将到来,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有序,局党委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督导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和形式
自即日开始至“春运”结束,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春运”工作落实情况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处置工作
1、各单位落实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各单位落实与客运企业签订《2018年道路春运安全运输承诺书》情况;
3、各单位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近期北疆地区降温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情况;
4、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5、各单位防范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燃气泄漏工作开展情况;
6、各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行为工作情况。
(二)各单位信访稳控工作情况
1、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坚持及早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情况;
2、各单位关注群访苗头和缠闹访重点人员情况,特别是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以及可能引发信访行为的苗头性矛盾和问题。
(三)重点客、货运输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宣贯、落实情况;
3、企业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值守情况及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
4、长途客运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春运”安全生产及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5、危化品运输及重型载货汽车企业从业人员、站场的安全监管情况。
(四)客运站的源头安全监管情况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落实情况及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审核关的落实情况。
(五)汽车租赁和物流货运
1、按照《反恐怖法》的相关要求,租赁人员身份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
2、道路运输零担货物及托运行业经营者的督导检查和安全监管情况。
2018年1月22日
发布时期: 2018-01-23 15: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