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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农村客运 目标任务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2/1 16:40:52)  点击:6348次
红头文件
新运办〔2018〕3号
红头文件

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农村客运 目标任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17年,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全区运管机构和道路客运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区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目标任务,全年新增通客车建制村(连队)132个,改善了农牧民群众道路出行条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可靠的道路运输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就“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2018年我区新增通客车建制村(连队)100个。为进一步运营好农村公路,提高我区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率,补齐农村客运短板,解决偏远农村通客车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客运整体服务能力,经自治区运管局研究制定了《2018年自治区农村客运目标任务》(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2016年开始,自治区扶贫办将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率作为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率直接影响当地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目前,我区未通客车的建制村(连队)主要集中在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阿勒泰、博州等地州,以上单位要将做好建制村(连队)通客车工作上升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及早进行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可通过采取电话预约客车、区域化经营等多种灵活方式解决建制村(连队)通客车问题,对今年通公路的乡镇、建制村要确保通客车。

为落实建制村(连队)通客车工作责任,自治区运管局与相关单位签订《2018年自治区农村客运目标责任书》,相关单位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目标任务,并及时报送相关行政许可材料。已完成建制村(连队)通客车任务的单位要确保本辖区建制村(连队)通客车率不降低,多举措保证农村客运车辆“开得通、留得住”,持续提供道路客运服务。

联系人:杜渐 联系电话:0991-5281764

传 真:0991-5282036

附件:2018年自治区农村客运目标任务

2018年1月29日

新运办〔2018〕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