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本月收到厅12328工单413件,退办33件。转办到属地380件,其中投诉类363件、建议类17件。
经核实,其中39件为无效工单、23件撤诉终止流程。有效工单318件,占比分别为:道路旅客运输54%、机动车维修1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12%、无效10%、撤诉终止流程6%。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016元。
厅12328业务考核结果2017年12月未按规定时间结单的:
塔城地区1件(137255);
喀什地区5件(140623、141742、141872、142937、143151)。
截止2月5日,2018年1月未按规定时间结单的:
阿克苏地区1件(144767)



一、 群众表扬
(一) 1月2日,周女士乘坐新疆昊天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AA6621班线客车从乌鲁木齐市到克拉玛依市,下车时将手机落在车上,该车驾驶员发现后及时归还失主。
(二)1月3日,刘先生乘坐新疆昊天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AA8683班线客车从昌吉市到乌鲁木齐市,下车时将钱包落在车上,该车驾驶员发现后妥善保管,归还失主。
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客运方面

1、乌鲁木齐市、霍尔果斯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克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60辆班线客车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
2、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0辆班线客车中途甩客。
3、乌鲁木齐市、哈密市、伊犁州、昌吉州、克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8个客运站服务质量差。
4、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博州、和田地区、12辆班线客车拒载乘客。
5、昌吉州、巴州、克州、克拉玛依市8辆班线客车不按时发车。
6、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4辆班线客车中停靠时间长、送货、加天然气耽误乘客时间。
7、乌鲁木齐市、伊犁、塔城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8、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倒客。
9、伊犁州、昌吉州各1辆班线客车不执行儿童客票政策。
10、伊犁州2辆班线客车站外载客。
(二)道路货运方面
1、乌鲁木齐市1辆货物运输车辆因运费纠纷,擅自将货物运走,未按时送达承运人。
(三)机动车维修方面

1、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33家维修企业与车主发生维修质量纠纷。
2、巴州1家修理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四)机动车驾培方面

1、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阿拉尔市、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15家驾校不给学员办理或拖延办理退学退档手续。
2、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和田地区10家驾校服务质量差、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及时安排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工单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降低投诉,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在工单处理中严禁将投诉人的电话泄露给被投诉企业和从业人员。被投诉对象需要与投诉人联系或电话致歉时,须在运管机构工作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附件:
1、2018年1月12328工单处理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5日
新运便函〔2018〕12号附件1.xls发布时期: 2018-02-07 12: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