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本月收到厅12328工单302件,退办27件。转办到属地275件,其中投诉类255件、建议类20件,40件为无效工单、17件撤诉终止流程,有效工单218件。占比分别为:道路旅客运输61%、机动车维修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8%、无效15%、撤诉终止流程6%。工单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4%,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703元。
截止3月9 日,2018年2月未按规定时间结单的:
乌鲁木齐市1件(156702);
喀什地区1件(152417);
阿克苏地区1件(158423);
塔城地区1件(152447)。
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12328业务考核中未按规定时间办结的工单:乌鲁木齐市17件、喀什地区12件、塔城地区6件、和田地区4件、阿拉尔市2件、博州1件、克州1件、石河子市1件、五家渠市1件。



一、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道路客运方面

1、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博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霍尔果斯市、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47辆班线客车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
2、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28辆班线客车中途甩客。
3、伊犁州、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1辆班线客车拒载乘客。
4、昌吉州、伊犁州、巴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10辆班线客车不按时发车。
5、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7个客运站服务质量差。
6、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和田地区5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7、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喀什地区4辆班线客车中途停靠时间长、载货、加天然气耽误乘客时间。
8、博州1家客运站、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各1辆班线客车不执行儿童客票政策。
9、昌吉州、和田地区各1辆班线客车中途倒客。
10、昌吉州、克州各1辆班线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
11、伊犁州2辆班线客车驾驶员在营运途中超载、违规玩手机。
12、伊犁州一辆班线客车中途抛锚后没有报救援,滞留乘客两个多小时。
(二)道路货运方面
1、巴州1辆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未经承运人同意擅自出售运输货物。
(三)机动车维修方面

1、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伊犁州、昌吉州、巴州、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13家维修企业与车主发生维修质量纠纷。
2、乌鲁木齐市、伊犁州3家维修企业不履行承诺、不提供维修项目清单及发票。
3、巴州1家修理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四)机动车驾培方面

1、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7家驾校服务质量差、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及时安排培训。
2、乌鲁木齐市4家驾校不给学员办理或拖延办理退学退档手续。
二、工作要求
(一)为杜绝超时结单现象,各单位要按规定期限提前3日上报处理结果。
(二)各单位12328工作人员如因工作变动,必须做好工作的交接,及时将调整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附件:
1、2018年2月12328工单处理情况统计表
2018年3月13日
新运便函〔2018〕21号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