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 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自治区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交明电〔2018〕15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自治区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4日
自治区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
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交明电〔2018〕15号)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把握2018年自治区道路运输 “12345”工作路径,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并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2018年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有效遏制较大及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积极推动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运管局成立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研究解决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具体工作。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依力哈木?阿不来提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艾力江?买买提伊明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乌拉汗?热斯别克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庆勃 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齐东玉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帕尔哈提?买买提 局党办(行办)副主任
张冠宏 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张占涛 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张星元 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 楠 局客运管理处处长
彭 侃 局货运管理处处长
姚亦兵 局国际运管处处长
朴宗凯 局维驾管理处副处长
张军波 局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赵兰勋 局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以及局属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处,负责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体安排,跟踪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
主 任:刘庆勃(兼)
副主任:张军波(兼)
工作人员:孙万胜、曹永喜、朱艳红、张晓琼、夏丽萍、江波拉提、熊兵、朱瑞、马腾飞、于凯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区运管系统要深刻学习领会、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行业的安全生产当作落实“总目标”的具体行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放松,从严从实从细,层层构筑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物质防线、技术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好转,为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安全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开展全系统行业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交明电〔2018〕15号)的要求,持续不断地开展全系统行业安全检查。
1、检查范围:此次安全生产检查覆盖到全区各类道路运输企业,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
2、检查重点:
(1)以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场的安全管理、“两客一危”的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为重点,按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切实消除行业事故隐患。
(2)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运管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检查,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情况。
(3)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建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编制、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执行安全规范标准等情况。
3、检查方式
(1)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面自查。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
(2)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全面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和辖区内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3)开展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运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运安监〔2018〕4号)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构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
1、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在行业内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类、评估、定级,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确保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
2、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和整改措施,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和排查、登记、治理、监督、评估、销号等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
3、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强化诚信经营和失信惩戒的诚信管理。
(四) 加强联网联控的监管和应用
1、进一步提高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积极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等系统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增强综合监管和服务能力。
2、抓好动态监控考核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宣贯落实;按照新的考核指标开展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平台运营商违规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设备的查处力度。提升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水平。
3、配合地方政府,积极稳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工作,多措并举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聚焦总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由专业队伍组成的督查推进组,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
(二)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主动靠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二是进一步强化明确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关键岗位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实现责任全覆盖、零死角;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专职机构,配齐配强管理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五是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严格执法、严厉问责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在检查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安全检查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严肃执纪问责。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失职渎职的责任。
(四)推进联合执法
各单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五)严格信息报送
一是各单位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重要情况必须随时报送。二是要及时统计、分析、整理本单位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日常统计暂定每月25日前,有变化另行通知)向自治区运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一)。三是各单位将本单位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8年4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运管局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
各级运管机构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2、全面推进阶段(5月—11月份)
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5月中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定期开展阶段工作总结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3、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对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朱艳红 电 话:0991-5281792
传 真:0991-5282027 QQ邮箱:904425591
附件:
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平安年专项行动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运安办〔2018〕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