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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部署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

编辑日期:(2023/5/3 19:24:06)  点击:748次

党的二十大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推进。交通运输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服务性行业,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需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既在构建一体衔接的基础设施网络方面持续推进,也在加强协同监管、构建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方面同步发力。行政执法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域执法协作水平直接影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和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的构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和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监管链条长等特点,通过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建立完善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大市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从五个方面部署试点示范工作
01坚持靠前发力,加强政策标准协同

聚焦制度性源头,部署试点区域探索开展协同立法项目,促进执法依据和行业监管政策统一协调;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裁量幅度和裁量阶次,防止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针对高频违法事项,制定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标准。

02坚持问题导向,打通区域协作壁垒
针对协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署试点区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磋商机制、素质能力共建机制,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协作水平。

针对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部署制定案件移送办法,统一移送和接收标准,明确争议解决规则。

针对联勤联动不高效的问题,部署加强区域执法力量调配,推动执法力量互补、执法资源互享。

03坚持数字赋能,着力深化信息共享
部署推广应用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执法办案信息、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应用,为执法协同提供数据支撑。
发挥部级系统数据枢纽和信息通道作用,明确线上协同规则,提升区域执法协作数字化水平。

04坚持执法为民,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之以恒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整改,推动区域协同整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区域接诉接访水平;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大走访大调研,切实了解企业群众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05坚持以点带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
确定了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成渝地区、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等5个片区共26个试点单位,包括19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6个直属海事局以及珠江航务管理局,充分发挥相关地域区位连接性强、政策协同度高等禀赋优势,推动建立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样本。